可这一家人,怎么会呆在这小村庄里无人知晓?
是藏拙,还是他们有什么秘密?
段无咎想到了,便问了出来。
柳之恒听到段无咎这样问,一时也有些怔忡,愣了一会儿没回答。
段无咎担心柳之恒误会,赶紧解释:“我没有别的意思,我只是想知道阿恒所有的事情,只有这样,我才能保护好阿恒。”
柳之恒不是怀疑段无咎,她纯粹是不知道怎么回答。
难道她要说:他们一家都是谢听澜的工具人,放他们在这小村庄就是为了给谢听澜开挂的?
“也不算是没人发现吧,我爹爹不是让县太爷看上了,去帮县太爷办事去了么?”
段无咎想想也是。
柳之恒赶紧转移话题道:“好了,别胡思乱想了,还不赶紧回去,再不回去赶不上吃饭了。”
回到家,柳之恒麻利地开始处理猎物。
她先是给一只兔子剥了皮,另外几只她打算明日去县城里卖掉,然后慢慢攒点钱,给雪郎买身新衣服。
雪郎也总不能一直穿爹爹的衣服。爹爹的衣服还是有些老气,雪郎那么好看,总是穿得那么朴素,实在是暴殄天物!
柳之恒利落地杀兔,杀鸡,手段干脆。
段无咎站在一旁看得目不转睛,眼里都是欣赏,似有一团小火苗在他眼中跳跃。
很快柳之恒就意识到自己做的事情过于血腥,她怕吓到段无咎了。毕竟,以柳之恒这么多年的人生经验来看,很多时候,男人胆子都比女人小。
记得读书的时候第一次去野外实践,需要露营杀鸡,班上的男生全都吓得躲起来,最后都是女生出马。女生们一人抓脚,一人抓头,一人挥刀,手起刀落,一地的鸡头。
柳之恒瞥了一眼在一旁看自己杀鸡的段无咎,想看看他是什么反应。
没有想到,转头看向段无咎,竟然对上段无咎满含着爱意的眼。
段无咎盯着她沾了血的一双手,眼里流露出的掩藏不住地狂热和欣赏。就像是柳之恒这双沾了血的手,触到了段无咎的什么点上似的。
不愧是反派,爽点都跟别人不一样……
柳之恒想,不会段无咎有什么奇奇怪怪地癖好吧?想到书里,他杀了那么多的人,忽然觉得也不是不可能。
见到柳之恒停下来看着自己,段无咎立刻微笑着开口,开始夸赞柳之恒。
“阿恒剥兔子皮的手法实在利落潇洒”
“阿恒连杀鸡都懂,真厉害。”
“阿恒的手沾上血之后,竟然更好看了。”
“就是被阿恒捅一刀,一定都是件乐事”
柳之恒无语凝噎,段无咎是懂彩虹屁的。
不愧是全书最大的反派,连表达感情都比别人惊悚。
柳之恒无奈道:“雪郎啊,快乐的方式有很多,不必非得被我捅一刀,咱们换点正常人的乐趣,行吗?”
段无咎满眼都是对柳之恒的爱慕和眷恋,点点头,柔声道:“以后,我一定会找到天下最红的玛瑙石、珊瑚珠、鸽子血给阿恒带上。”
柳之恒开心地点点头。“这个可以!”
入夜,柳之恒和段无咎一起在屋里吃着锅子,喝着鸡汤,用的还是谢听澜送来的炭火。
看到柳之恒把谢听澜送的东西拿来给自己用,段无咎的心情不错,白天生起的杀心,此刻终于是烟消云散。
果然,在阿恒心里,还是他更重要一些。
可很快,他就又想杀人了,因为柳之恒提出把柳一鼓的屋子收拾出来,让段无咎住进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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